行者 发表于 2016-6-15 16:14:08

美国大使馆外交官北京开车撞中国人 扬长而去


美国大使馆外交官北京开车撞中国人 扬长而去

  “外交官在我国土可不守法?”

  6月10日晚11时,微博认证为凤凰卫视陈姓记者以此为题发微博称,8日晚6时晚高峰期间,她驾车在三元东桥下直行,被一左转车剐蹭,对方不交涉想强行离开,她下车试图阻拦时被拖拽数十米,“扑倒在车流中,严重受伤,对方却扬长而去”。在微博中,受害女士表示对方车牌属美国使馆,警察说,恐对方有外交豁免权,奈何不得。

  经警方调查后,虽肇事方(美国驻华使馆一位副武官的夫人)致歉,也表示愿意进行赔偿,但因其事发时较为傲慢无礼的“拖拽”以及事后立马飞回了美国,仍然引发众多网友声讨。

  剐蹭车辆何以走得如此心安,不得不让人联想,“外交豁免权”可以是免罪金牌吗?

  对此,外交学院外交学与外事管理系教授夏丽萍告诉观察者网,外交豁免权主要是刑事管辖豁免,案例中的行为亦不属于民事豁免权的例外情形。从新闻报道来看,美国使馆车辆还对中国公民进行拖拽,涉及到人身伤害,性质恶劣。豁免权不是撞了人连赔偿都不用,需要通过外交渠道,民事责任不可免。但不经对方同意不能强制措施,如将其拘留等等,这是国际惯例。

  不过,夏丽萍教授坦言,寻求外交途径解决,世界各国在现实执法中确实都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她举例自己曾做外交官时的所见所闻,有些使馆车辆被贴罚单,部分外交人员撕下来就扔垃圾桶,当地警方也没法处理;中国也曾发生过别国外交人员撞人逃逸的事件,官方禁止其从机场离境,一定要对受害人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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