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 发表于 2016-9-22 12:13:11

北京修法征集意见超生最高10倍征社会抚养费


北京修法征集意见 超生最高10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一财经民生王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送审稿),昨天开始在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草案,不符合规定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将按照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据北京市统计局数据,2015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85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569。这就意味着,今年北京城镇居民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孩子最高将可能被征收528590元的社会抚养费。

不过,由于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一数据会做动态调整,社会抚养费的最高征收额度也可能随之调整。

第一财经记者对比发现,此次修改主要是取消原来条款中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改为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

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看,草案确定为征收基数的3至10倍,跟原办法的征收标准一致。原《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02年12月颁布。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明确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口学者向第一财经表示,超生第三个孩子可能最高征收社会抚养费52万元,这个标准有些过于高了。

北京此次修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依据的仍然是2002年9月施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该办法没有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而是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规定。

据第一财经记者调查,在实际操作中,地方上大致按照3到10倍的征收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由此造成了各地征收标准不统一、管理混乱的状况。为此,2014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限定为计征标准的三倍以下。不过,截至记者发稿,该条例尚未正式出台。

上述人口学者表示,尽管《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还未正式出台,但从其公开征求意见的条款看,“计征标准三倍以下”还是基本体现了对超生行为相对宽松的态度和思路。此次北京市在国家级条例未出台的情况下,再次明确了3到10倍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标准有些严了。

昨日同时公布的修法说明中强调,2016年初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使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对象发生变化,为贯彻落实上位法、确保政策平稳实施,特对原办法进行修改。

除了征收范围从两孩以上修改为三孩以上外,此次修改还明确了子女数量计算标准。草案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子女的数量,指当事人双方曾生育和收养、并存活的子女数量之和。修法说明解释,这一变化是为维护公民的知情权,确保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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