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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鲁:关于陕西向民企派驻第一书记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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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4 07: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小鲁:关于陕西省委组织部向非公企业派驻第一书记的讨论

经济学家王小鲁

记者:据报道,陕西省委组织部向陕西省25家重点非公企业派出了驻企党委第一书记。这引起了社会上很多议论。您如何评价这件事?这对企业经营会有什么影响?

王小鲁:这件事值得讨论的地方确实很多。

其一,这些派去的党委书记担负什么职责?根据目前的通行规则,党委书记是企业的一把手。不仅国有企业如此,很多非公企业也在按此规则照办,只不过通常这些企业的党委书记是从企业内部产生。现在要外派党委书记,那么他们是否将成为实际上的企业一把手?他们要不要管企业经营?要不要参与、干预、影响、乃至否决企业的重大决策?或者直接取代原来企业所有者的企业决策者地位?

如果是这样,民营企业还有自主经营权吗?是否意味这些非公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合法财产权利被剥夺,或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是否意味着对企业合法经营权利的侵犯?陕西省委组织部是否承认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陕西省委组织部的领导人员和成员应该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他们是否有违反宪法的特权?

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上述这些派进非公企业的党委书记是合法的企业股东或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吗?如果他们不是,但又可以参与、干预、改变或者取代股东和董事会的决策,是否涉嫌违反公司法,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陕西省委组织部是否认为某一级党的组织可以不遵守和突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三,一个月前刚刚公布的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指出:要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陕西省委组织部是否了解、是否愿意实行党的这些政策?还是认为这些政策可以不执行?为什么选择正在落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重要关头做出与中央政策针锋相对的决定?

记者:不过从新闻报道看,并没有说这些外派党委书记要参与或者干预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报道说他们的使命是“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职工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指导企业完善组织体系”,等等。

王小鲁:如果陕西省委组织部能够明确宣布,外派党委书记不干预企业经营、不参与企业决策,自然就不会有侵犯企业合法权利的问题了,这当然好。但还有一些让人疑惑的问题。

首先,如果外派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宣传,那么为什么不向企业派宣传员,而要派第一书记?宣传工作由党的宣传部门负责,而不是由组织部门负责。陕西省委组织部是否超越了自己的权限范围,干预了其他部门的工作?如果他们的任务是“引导”和“指导”企业的党组织,而且以这样大规模的方式向非公企业进行外派,是否意味着陕西省委组织部认为(或者怀疑)非公企业自有的党组织普遍不能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或者非公企业普遍不能很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没有证据证明这些情况?如果有,应当向社会公开。中国是法治国家,党内问题应依照党章解决,企业违法问题应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如果确实涉及非公企业有违法活动,为什么不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而由党的组织部门进行法律以外的干预?

其次,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发生了大量贪污腐败、违法渎职案件,十八大以来揭露和处理的相当多此类案件,当事者是省、市、县、企业的党组织一把手。他们并不因为是党内一把手,就不贪腐、不违法、不渎职。相反,他们大权在手,在缺乏社会监督的情况下,贪污腐败更方便。陕西省委组织部是否认为任命一批第一书记派到企业,就能够引导、指导企业的党组织按党章行事,或者指导企业遵纪守法?这些书记自身遵纪守法如何保障?是能够靠党内职务决定的吗?他们如果参与或干预企业决策,他们的书记身份能保证他们的专业素质、企业管理能力超过原来的企业家吗?能保证不干扰、破坏企业正常经营吗?

其三,几个月前刚刚公布了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正案)。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这里所谓“派出的代表机关”,根据党章第二十九条,是指“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即“地委”,专指原来与地区行政公署平行设立的党的派出机关。我个人理解,除了这个特例外,通过选举产生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及其书记、副书记都不应有例外。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组织支部书记、副书记也都由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党章并没有规定企业的党委书记可以不经选举,而由地方组织部门委派产生。陕西省委组织部是否了解和遵守党章的规定?是否愿意遵守党内民主的原则?还是有什么超越党章的权威文件可以取代党章的规定?

以上这些都是需要讨论的问题,目前并没有找到令人满意的答案。

记者:最近一段时间,民营企业的创始人辞去法人、董事长、CEO职务的信息屡屡见诸报端,这反映出了什么问题?我们的市场环境还应该做什么调整?国企和民企的关系怎么摆?

王小鲁:我不知道这些民营企业都发生了什么情况。但如果民营企业家躺平的现象普遍出现,那确实值得担忧,说明我们的营商环境可能出了问题。有些人认为,这些民营企业家躺平没关系,只要他们的资产还在,或者只要把他们的资产拿过来,就不会影响中国经济。这种思维方式极其荒谬。他们只能看到已经存在的蛋糕,只对抢蛋糕感兴趣,不关心如何做大蛋糕。如果没有改革四十多年来中国向市场经济转轨,如果没有大量民营企业家的重大贡献,哪有现在的蛋糕?

改革开始时,国有经济和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占主体,中国人均GDP只有200美元,是低收入穷国。现在人均超过了1万美元。这其中的主要贡献是市场导向的民营经济做出的,他们活力强,发展快、效率高,推进技术进步和创新更积极主动。他们贡献了GDP的一多半,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如果真搞得民营企业家纷纷躺平,中国还要发展吗?还要追赶发达国家吗?还要实现现代化吗?

因此,改善营商环境是当务之急。关键要实实在在、不打折扣地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说的“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要保证包括民企和国企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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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4 07: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陕西开始给重点民营企业派书记了

大加菲看世界

笔者近日刷到一则新闻,截图放在本文的配图。陕西省委组织部从省级有关部门、业务主管单位选派25名干部赴25户省内重点非公企业担任驻企第一书记,助推民营企业发展。非公企业党建其实已经好几年了,笔者以前呆过一个民企,基本上2012年后开始建立了党支部。也是当时地区上的优秀党建模范,经常有领导视察,但是没有派驻过书记。非公民企的党支部,都是自己选举的书记和代表。这次省委组织部选拔人员去民营企业派驻书记,其实对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有巨大的影响的。毕竟以前的党建工作只是在宣传学习层面,没有过多的涉及企业的实际运营。

不知道全国别的地区是否同时给民企开始派书记,陕西在这个方面可能还是全国先列。这可能和陕西民企这两年的发展有关系,这两年经济发展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笔者就在西安生活,街面上的生意都很冷清,很多商场都倒闭了,很多民企也倒闭了。不能说经济萧条的话,应该可以说现在的经济增长没以前快,人们的消费水平略低于以前。这两年大家日子都过得比较紧,接了熟人电话都比较紧张,社会面大面积的人口失业,接了电话害怕别人借钱,毕竟自己也过得不怎么好。

也许是基于现在这样不怎么景气的现状,政府开始给民营企业派驻书记了,探索一下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的规律,看看有什么办法能帮助民营企业实现经济增长。各个民营企业的老板应该都很高兴,这样政府可以更多的关怀民企的发展,能更直观的了解他们的困难,方便及时的用纾困政策或者别的调节手段来帮助民企。现在经济的这个趋势就是大家都想挽救这个局面,保持经济规模的增长,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更多的更方便的实现和企业的沟通。

以前企业有问题有困难了,可能还不敢直接向政府咨询或者要政策扶助。现在好了,经营上有问题,直接在本公司就能反馈问题,寻求帮助肯定更及时了。也许这次派驻书记的效果好,就开始更多的派驻,来广泛的帮助民企发展。所以,这次派驻的效果其实很重要,要让民企接受的同时,也要切实的提供帮助,对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但是从企业家精神和现代公司制度来说,可能这样的派驻短期内很多企业家会有思想包袱,毕竟和传统的经济理论和财务理论不相符合。企业家代表曾经在电视上讲话鼓励民营企业家要勇敢,面对现实,在2023年直面困难,坚持发展,一定能取得胜利。各种形式都是为了经济,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齐心协力共渡2023,且行且看,未来肯定会变好的。

陕西开始给重点民营企业派书记了

陕西开始给重点民营企业派书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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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5 17: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民营企业, 不打扰是最好的支持!

都是为你好

都是为你好


最近,看到一条新闻,说是陕西省委组织部从省级有关部门、业务主管单位选派25名优秀年轻干部赴25户省内重点非公企业担任驻企第一书记,助力非公党建提升,助推民营企业发展。

相信有关部门这么做的初衷是好的,但是有一个问题无法解决,这些公职人员到民营企业打工,工资资金怎么算?

其实,钱都还是次重要,重要的是企业真的欢迎吗,来了之后能产生什么效果,是增加成本还是提高效益?

更现实的问题是,既然这些人那么优秀对企业发展有益,为何不辞去公职身份,直接到民营企业去应聘任职呢?

有网友说,对民营企业,不打扰是最好的支持。

隔行如隔山,任何一个行业领域发展都需要长期积淀积累,外面随便横插一杠子进来需要慎重考虑。

事实也不断证明,每个企业都有不同的文化和运营规律,谁也开不出包治百病的药方。

民营企业

民营企业


同时,世界上那么多优秀企业,他们到底是怎么成功的,如何做强做大的就摆在桌面上。

民营企业到底缺什么,果真是年轻优秀的第一书记吗,这个问题企业主心里最清楚,员工也最清楚。

民营企业需要助力助推,但这些力量是内生的企业文化、科学的经营管理理念、先进的技术研发以及顺畅的市场渠道,而不是华而不实的政治噱头。

很多时候,对于管理者来说,不为胜过有为,更胜过乱作为。

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


对企业来说,一个公平安静的环境,一个休养生息的空间,比什么都重要。

因此,现在最重要的问题不是增加这样那样的职位,不是做加法而是做减法,做精兵简政的工作。

如果这25个人确实很优秀,那就通过公平竞争应聘到企业去工作,相信企业也是欢迎的。

当然,他们到企业来,企业肯定也得供着,毕竟他们还有钦差大人的身份,也不敢轻易得罪。

有一种关心叫“为你好”,问题在于如果一家企业谁都来捅一下,谁都能干涉一下,真能把经济发展搞好吗?

想当然作决策贻笑大方,不遵循市场规律头破血流。

若真为民营企业好,就别自作多情去打扰人家啦。


来源: 网易 王娇学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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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6 22: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选派民企第一书记”的思考,法律依据是什么?应该怎么做?

来源: 社会面面观察

这些天,陕西省委组织部向25家省内非公企事业单位派驻25名党建第一书记的话题,引起了网友的广泛议论,除了极少数人不知道抱着什么目的在放肆煽风点火外,绝大部分网友是基于一种忧国忧民忧经济尤其是忧虑民营经济未来发展方向的考虑,而发表意见的,需要提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陕西省委组织部向25家省内非公企事业单位派驻25名党建第一书记

陕西省委组织部向25家省内非公企事业单位派驻25名党建第一书记


党建进村、进企业、进学校,其实早就是成例。(本文有头条作者泊东原创)

我作为普通网友的一员,于昨日也就自己所熟知的内容做了一些解释,并发表于头条,现正在被热烈讨论中,今天,我对头条朋友们的问题进行了较为集中的归纳,同时也提请相关部门注意,这也算是一个普通人在非常之时的所思所想了,如下:

一、建议对“第一书记”的名称进行整改

书记是我们党内的一个职务,第一书记似乎显得更加重要。而派驻到民营企业的党政部门工作人员既是政企沟通协调的服务员,也是党建工作的沟通员,不参与具体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相关决策措施的制定实施,且此“第一书记”不等于大家熟知的那种领导职务的“书记”,所以最好还是不要冠以“第一书记”这样一个看起来高大上的名称,因为在不少群众眼中,“第一书记”是有权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和决策的,势必就会让大家有一种政企不分、插手经济的错觉。

“第一书记”不等于大家熟知的那种领导职务的“书记”

“第一书记”不等于大家熟知的那种领导职务的“书记”


既然群众有反映,是不是可以改个名字?(本文由头条作者泊东原创)

所以,综合网友们的意见和本人的思考,建议改为“驻企联络员”、“政企联络专门工作人员”等无有歧义的名称即可,不要让不了情况的群众妄自揣度。

二、向非公企事业单位派驻有关工作人员,需要第一时间做好解释工作

作为一项沟通非公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的措施,向民营企业派驻工作人员原本是一项十分有益的好事,一是可以进一步便利地沟通政企两方的意见,使得后续政策出台更加有据可依;二是可以第一时间将民营企业的困难迅速地反映到党政部门的案头,使得党政部门纾忧解困的措施更能聚焦;三是可以很好的培养一批熟悉市场经济运作的干吏,为国培养一些懂经济的后备领导干部。

非公企事业单位,民企就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文由头条作者泊东原创)

这样的一项好政策,却被解读成了插手民营企业经营,甚至是全面废除民营经济的先兆。问题出在何处呢?其实就是有关部门的宣传工作没有做细做实,在舆论纷纷的时候,也没有第一时间出来做好解释。

在此,我们建议,无论出具一项什么样的政策,最好还是做好解释在前,实在有些没有想到、没有解释到位的,在有舆论苗头的时候,也一定要第一时间出来做好解释工作,不要缄口不言,任不良舆论肆虐发酵。

无论出具一项什么样的政策,最好还是做好解释在前

无论出具一项什么样的政策,最好还是做好解释在前


针对舆论应第一时间反应。(本文由头条作者泊东原创)

三、“驻企第一书记”为什么选派和怎么做要说清楚?

从网友们的意见中来看,绝大部分人都是支持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的,但对“驻企第一书记”持保留意见,不少人认为这两者是不同的概念,因为村是基层自治组织,而企业是生产经营单位,所以很多人对“驻企第一书记”的选派表达了质疑。

其实,两者本质上没有多大区别,都是为了帮助服务对象纾忧解困,都是党政部门派遣出去的工作人员,所做的工作大体上也都差不多。派出去的工作人员都是党政部门工作人员,都有编制,都是带着工作经费和工作任务前去服务大众的,不会也不能在村或者企业领取相关经济待遇,只是纯粹的前去了解、熟悉、沟通协调和帮助服务对象。

选派干部驻村驻企,也是干部培训考察的重要手段

选派干部驻村驻企,也是干部培训考察的重要手段


选派干部驻村驻企,也是干部培训考察的重要手段。(本文由头条作者泊东原创)

再有,在向民营企业派驻工作人员的前期,有关部门都是事先与被派驻企业沟通过的,在征得同意后才逐一派驻,不存在极少数人所说的强行安插等现象。

四、向民营企业派驻“第一书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这个话题我本不想说,但看到有些律师都搞不清楚这个问题,顿时感觉十分的悲哀,我们的一些法律院校在社会主义法学教育上面到底在做了些什么?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都有好几个专职律师对这项政策和我本人提出了质疑。

宪法是根本大法,所有规定均将得到贯彻实施

宪法是根本大法,所有规定均将得到贯彻实施


宪法是根本大法,所有规定均将得到贯彻实施。(本文由头条作者泊东原创)

法律依据其实很简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党领导一切”是宪法一以贯之的根本精神,宪法第十一条还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门,领导一切的党完全有义务也有权利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的发展,这一点不容置疑,也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

必须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的发展。

五、国企为什么不选派,而选派去民企

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原本就设置有书记这一职位,不需要再行选派过去。而民企的党建工作是一个薄弱环节,有必要选派过去做一做工作,这也是从前将支部建在连队上的理念的进一步延伸和尝试。

当然,个人觉得党建工作更应该在具体的事情上体现出来,不要只想着建一个支部,开几个会议,做几本材料,迎接几次检查就可以了,聚焦点一定是要在“发挥党建工作引领,助力生产经营能力提升”上面。

聚焦点要在提升生产经营能力上面

聚焦点要在提升生产经营能力上面


聚焦点要在提升生产经营能力上面。(本文由头条作者泊东原创)

六、向民企派驻工作人员需要务实不要务虚

下面几个问题是非常多的网友关心的一些问题,即派驻工作人员过去以后,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多大的积极作用,会不会对企业经营进行掣肘,出了问题派驻人员负不负责?

还是那句话,派驻工作人员是去负责沟通联络了解协调的,其中很大的一个目的是为了锻炼干部的市场经济思维,进一步充实党的后备力量,不会也不可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什么负面影响,另一个主要目的也是为了服务、服务、再服务!

当好服务员,说是要说,重点是做,而且要务实的做

当好服务员,说是要说,重点是做,而且要务实的做


当好服务员,说是要说,重点是做,而且要务实的做。(本文由头条作者泊东原创)

当然,有一点是要特别重视的,即派遣过去工作人员一定要将工作落到实处,融入并且熟悉市场经济规律,用实际行动助力民营企业发展,要在政策扶持、部门对接、融资贷款、民企经营者和工人权利的争取等方面发挥自己独特的优势,不要整天忙着做各种资料和表面文章,搞一大堆花架子,如果是对企业没有什么帮助,反而增添企业负担的事情,在此建议就不要搞了。

以上就是本人昨天所写文章的一些大体上的反馈意见,我做了个大概的归总,不对的地方,请大家多多提批评意见,谢谢!#财经新势力新春季#

批评使人进步

批评使人进步


谁都要能接受批评,但不能嘲讽谩骂。(本文由头条作者泊东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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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6 22:3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陕西省委组织部向非公企业选派驻企第一书记:真的是好措施吗?

疫情三年,民营企业生存维艰,但民营企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能够贡献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可见,民营企业一旦发展失速,我们的经济将面临着什么样的境况?

疫情一放开,各地政府就出台了相关助推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并具体落实到税收、融资、简化办事流程等各方面,让民营企业骤然感觉自己成了香饽饽,久违了如沐春风般的温暖。

如果各地出台助推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尚处于纸上谈兵阶段的话,那么陕西省委组织部却另辟蹊径,雷厉风行,直接派干部入驻企业,他们从省级有关部门、业务主管单位选派25名优秀年轻干部奔赴25户省内重点非公企业担任驻企第一书记,助力非公党建提升,助推民营企业发展。

陕西省委组织部向非公企业选派驻企第一书记

陕西省委组织部向非公企业选派驻企第一书记


陕西省委组织部给民营企业派驻第一书记,目的很明确,那就是助力非公党建提升,助推民营企业发展。这项助推民营企业发展的宏大举措,到底有没有效果,当前可能还看不出来,只有等到一年后才有结果。

当然,我们希望一年后这25位优秀的年轻干部交付的都是令人振奋的答案,那么说明陕西省委组织部开创了一个伟大的党建引领、成绩卓越的探索和实践路径,接下来,就可以全面推广,只要有支部的民营企业,都派驻企书记。

这样于民营企业来说,在党建引领下蓬勃发展,于政府来说,可以解决若干就业,同时还锻炼一批批懂经济的年轻干部。倘若真如陕西省委组织部所愿,真是个多赢的举措啊!

虽然我们还没有听到要派驻第一书记的企业敲锣打鼓地兴高采烈,按耐不住地表示企业要跨越发展了,但,理论上来说,只要这些年轻干部不胡来,这项措施对民营企业来说还是有利的。

一是通过驻企第一书记这个纽带,企业可以加强跟政府的互动,有什么好处近水楼台先得月;二是有政府背书,在与国企抢食的残酷竞争现实面前,不至于被国企按在地下摩擦;三是在党建引领下,员工的精气神会焕然一新,干劲更足,效率更高。

不过,憧憬当然是好的,但具体到现实问题,也是值得商榷的,如果处理不好,反而是好心办了件坏事,费力不讨好。

首先,陕西省委组织部派驻的是第一书记,那就是说民营企业里原来的第一书记要让位给派去的年轻干部,那么,在各级组织里,书记是一把手,如果派驻第一书记跟民营企业一把手想法不一致,怎么办?如果派驻第一书记举着党建引领的大棒子,想干涉一下民营企业运营,怎么办?

其次,虽然派驻的第一书记工作职责是助力非公党建提升,助推民营企业发展,但如果民营企业的运营跟党建产生冲突,是党建工作第一,还是企业经营第一呢?

再次,如果派驻的第一书记跟民营企业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勾结起来,欺上瞒下,骗政府政策,骗国家补贴,怎么办?

当然,可能是我们想的多了些,既然陕西省委组织部能够出台这么个伟大的举措,一定是做好全盘的周密的规划的,但愿我们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低估了决策人的智慧。

可是,一个电视剧,名叫《大宅门》,里面的一个画面似乎就是新近陕西省委组织部派驻第一书记的写实,白景琦问组织派去的工作人员,你懂药吗?派去的工作人员说,我不懂,但我可以学啊!如果派驻的第一书记是如《大宅门》里的工作人员一样,我想,任何周密的决策谁又能保证百密无一疏呢?

话说回来,民营企业的内生力量是什么呢?就是企业负责人想通过经营企业来实现自身的价值,根据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先是物质的,然后是精神。达则兼济天下,是每个受到传统文化影响的中国人的人生追求和价值实现。这么说来,民营企业的发展是自我驱动的,没有哪个民营企业要通过启迪和鞭策才奋发图强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其实只要给民营企业一个宽松的环境,和政策的利好,就解决了问题,没有必要大动干戈派一批干部进驻企业。

陕西省委组织部心是好心,我们能够理解他们迫切的心情,但这个举措没有出成绩之前,在民营企业里自然会有很多猜测,和预判,造成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是啊,四十多年民营企业的大发展,助力我们国家取得了伟大的成就。

总结这些年的经济发展,无外乎这三点:一是遵循规律,二是尊重人性,三是敬畏常识。

我们只要不违背这三点,我们经济还是有希望走出困境的。

 来源: 甘肃圈子官方号  文:任在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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